出口苏丹的商品需要实施装运前检验—苏丹海运
时间:2013-10-14 17:10:46 本站 浏览次数:3286 打印本文
我国检验检疫部门对中国出口苏丹的部分工业产品实施装运前检验。中国与苏丹就出口苏丹装运检验,使苏丹海运进步很大,中国出口到苏丹的工业产品装运前检验实施日期推迟到11月1日对东非海运也起到了促进作用。据此,我国与苏丹共和国标准计量组织于今年4月16日签署的谅解备忘录开始正式执行,苏丹成为我国第五个由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出口产品装运前检验的国家,此前列入检验名单的还有塞拉利昂、埃塞俄、和,加强了非洲海运。
根据备忘录,出口苏丹涉及装运前检验的商品范围为《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的国际公约》(HS编码)的第25章至29章和第31章至97章的产品(包括法定检验检疫目录外商品)。这对苏丹海运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此范围内的工业产品出口苏丹前,需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的检验和监装,检验的内容包括产品的质量、数量、安全、卫生、环保等项目。
经检验合格的货物,由检验检疫部门签发装运前检验证书,苏丹官方凭证给予清关放行,并对附带装运前检验证书的货物进行抽查,对非洲海运起到良好的作用。由于货物报关离岗后不能补签,企业一旦忘记申请该证书,货物抵达苏丹港口后将面临退运或者罚款的风险。据统计,借助东非海运的进步,2012年昆山出口苏丹经检验检疫的货物共16批,货值208万美元。上述出口货物HS编码均属需实施装运前检验的工业产品范围,若加上非法检的工业产品,受此新政影响的企业将更多。
下一篇:索马里的发展状况—索马里海运
相关资讯
您想现在就询价吗?
- j9九游真人游戏第一平台专注非洲海运
- 十余年只做一件事
- 国家注册商标
- 一对一管家式服务